第六十二章 彩色钻戒

岁月的渡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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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叶风只是一个学生,但他就读于首都武装部队学院这样特殊的大学,同样也是一个军人,凭借着军人特有的敏锐观察力,他能很清楚的感觉到,大哥这四个下属,都非寻常之人。

    且不说那两个美艳丝毫不逊色于当红明星的绝世美女,单说那个身穿迷彩服的高大男子和他旁边的那个紧身皮装女人,从他俩走路的动作,站姿和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两个人都是受过严酷军事训练,经受过鲜血洗礼的优秀战士。

    最主要的是什么?他们竟然叫自己“二爷”?!

    要知道,这个称呼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叫出来的,人都是有尊严的,莫说是像叶鹰和叶凤那样的强者,就算是一个普通人,会管自己老板上司或者长官的弟弟叫二爷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如此看来,他们之所以愿意这么称呼自己,就只有一个可能———他们都是大哥的家臣。

    家臣,这个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在当今现代社会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尽管叶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这个结论,但是在看到叶鹰和叶凤偶尔看向大哥时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狂热的忠诚和崇拜,又觉得只有此种结论才能最好的说明一切。

    站在叶风旁边的沈月也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叶城,她根本无法想象,像叶鹰和叶凤这种一看就是精锐特种战士的人,以及叶娇和叶兰那样祸水级的绝世美女,竟然会如此遵从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青年。

    一时间,沈月只觉得自己男朋友的这个大哥身上充满了无数谜团。

    对于叶风和沈月的疑惑表情,叶城全部收在眼底,不过他却没有任何解释,而是让叶凤从车上拿下来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交给叶风。

    “大哥,这是什么?”接过叶凤递过来的盒子,叶风有些惊讶的看向叶城问道。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叶城神秘的一笑说道。

    叶风闻言,怀着满心的疑惑,撕开盒子上的包装,轻轻拆开盒子。

    “哇!”叶风和沈月看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同时发出一声赞叹的惊叫。

    那是两枚晶莹透题的粉色彩钻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两枚钻戒上镶着的彩钻反射出梦幻般的粉色光晕。

    从外表上来看,这两枚钻戒上面镶着的粉色彩钻,每一个最少都有十几克拉大小。

    出生在富贵家庭,从小见多识广的沈月在看到这两枚彩色钻戒之后,心中立刻就大概的评定出这两枚钻戒的价值来。

    这两枚戒指,每一枚的价格都至少在三千万以上,如果两枚在一起,价格最少还能翻五倍。

    要知道,本来彩钻的价值就非常之高,要远超一般的钻石,而且这两颗还是彩钻里最珍贵的粉钻。

    最重要的,这两枚粉色彩钻戒指,每枚上面镶着的彩钻都有惊人的十几克拉大小,而且两枚戒指还一模一样,如一对双胞胎兄弟一样。

    “小风,你交女朋友,大哥也没什么送你的,这两枚戒指就算是大哥送给你们俩的礼物吧!”正当叶风和沈月都沉迷在彩钻如梦如幻的魅力之中时,叶城说道。

    “什么?大哥,你……你要把这两枚戒指送给我们俩?”还没等叶风说话,沈月率先惊叫起来,满脸的不可思议。

    就是英格兰帝国的王储结婚,也未必能戴得如此珍贵的戒指,而自己男朋友的大哥,竟然张口就要把这么珍贵的两枚戒指送给自己两人?

    莫非他不知道这两枚戒指的价值么?还是他已经有钱到根本不在意这点小钱的缘故?

    “没错,就是送给你们两个的。”叶城笑着点点头说道。

    “可……可是,这也太贵重了?”沈月结结巴巴的说道。

    “自己家人,还讲究什么贵重不贵重的。”叶城笑道:“小风,你还发什么愣,还不赶紧把戒指给弟妹戴上。”

    叶风听到叶城叫自己的话,这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也忘了问叶城戒指的来历,就笨手笨手的拿出戒指,抓起沈月的手指就要往上套。

    “笨蛋,你弄疼我了。”沈月蹙眉道。

    “哦哦!”叶风醒悟过来,发现自己的动作确实有些粗暴,连忙轻手轻脚起来。

    随后沈月又把另一枚戒指温柔的戴在叶风手上。

    看着两个人恩爱的样子,叶城不由开心的笑了,心中暗道这两个积分花的值当。

    在叶城心里,只要自己的家人朋友平安快乐,就是花再多积分都是值得的。

    这两枚珍贵的彩钻戒指,正是叶城花费两个积分在神魔进化系统的商店里买来的。

    在买完这两枚戒指之后,叶城还突然寻找到一个赚钱的好办法,那就是神魔进化系统商店里面很多东西在现实里价格天差地别,而在系统商店里却都只卖一个积分,像一个积分如果直接购买金钱,只能购买十万块钱,可是如果购买一枚彩钻戒指,拿到现实中卖掉,转手就能卖出上千万,这样叶城只需要多倒卖几次彩钻戒指,就能很快的筹集到组建势力所需要的资金。

    不过叶城现在还没有出售非法钻石的渠道,所以这一计划只能暂时放在一边,等过段时间再说。

    其实叶城很想去抢银行,不过他知道银行平常不会存太多钱,就是抢了也没什么意思。

    待叶风和沈月两个人相互把戒指戴到对方手上之后,叶城才说道:“小风,弟妹,你们俩还没吃饭呢吧?咱们一起出去吃个饭吧!”

    叶风和沈月点点头,沈月说道:“大哥你初来京都,今天就由弟妹我这个地主来请客吧!”

    “呵呵,好,早就听说弟妹是巨富之家千金,那今天我可要狠狠的吃一顿大户了。”叶城闻言笑道。

    说罢,几个人上了悍马车,稍微拥挤一点勉强坐下,由叶鹰开车,向学校外不远处的一个高档的海鲜酒楼驶去。

    到了海鲜酒楼,七个人下车,相互说笑着走进酒楼,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二楼一个靠窗户的大包房内,坐下开始点菜。

    让叶风和沈月一人点两个菜之后,叶城拿起菜单,又一口气的点了十几个菜这才作罢。

    服务员退下,叶城向叶风和沈月问起两个人的认识过程来。

    原来两个人认识,还是叶城在做完第一次任务,给叶风汇了五千块钱的那次的事情。

    说起来这件事情也挺传奇的,叶风那天去银行取钱,正好遇到两个持枪蒙面歹徒抢劫银行,在认出两个歹徒所拿之枪是假枪之后,叶风毫不犹豫的出手,与另外一个正在银行内取款的女孩将两个歹徒制服,而那个和他一起出手的女孩,正是沈月,两人也就是在那次事情之后才认识的,并且慢慢开始交往起来。

    “呵呵,还真够传奇的。”叶城听完,不由笑着说道。

    “哐当!”

    就在这时,包厢的门突然被猛然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