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5.琴声飞扬

全金属弹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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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时鸥撑着伞出去一步,然后伞就飞了……

    没办法,他只好找了个大雨衣穿上,再将雪莉包裹进去,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避雨。

    这么做完之后,秦时鸥觉得如芒在背,他回头看看,不出意外的看到薇妮刀子一样的眼神:“亲爱的,你不觉得你和雪莉距离有点太近?”

    戈登哈哈笑道:“他们两个都要合体了。”

    薇妮、秦时鸥、雪莉:“滚!”

    戈登立马灰溜溜的抱着IPAD往楼上跑去,一边跑一边嘟囔:“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你们禁锢我的肢体,禁锢我的语言,但不能禁锢我向往自由的心!”

    秦父道:“嘿,这孩子的汉语现在真流利,普通话说的比我和你妈要好多了。”

    秦时鸥还想聊几句,雪莉等不及了,在雨衣下用小手拉着他的手臂一个劲的甩来甩去,甩的薇妮目光不断跳动。

    没办法,走为上策,秦时鸥只好顶着风雨走出门去。

    狂风暴雨呼啸而来,秦时鸥得搂住大萝莉后使尽全力才能逆风而行,而且他不敢走快了,生怕一抬脚整个人被吹的飞起来。

    现在的风势没有十级,但秦时鸥猜测也得八级左右甚至九级,如果真到了十级,他绝对不出来,那样人是真能飞走的。

    雪莉的担心是正确的,的卢和包公正在马厩里担惊受怕,美味的牧草就摆在眼前,它们都没兴趣吃,一个劲的打着响鼻,外面风吹雨打马厩发出的声音让它们忧心忡忡。

    正害怕着,秦时鸥和雪莉进来了,两匹小马一起叫了起来:艾玛卧槽,进来的这什么玩意儿?吓死宝宝了。

    秦时鸥脱掉雨衣之后,的卢和包公才安静下来,两匹小马恨不得上去抬脚踢他们。这种天气这种环境,这么进来真是鬼吹灯的节奏啊。

    雪莉看到小马们惊惧的样子,她甩掉雨衣后跑到储物室拿出几根胡萝卜,先喂给的卢再喂给包公。很快安抚下了两个小家伙。

    胡萝卜是花马最爱的食物之一,而如果这些胡萝卜又是海神能量改善过的品种,那就是它们最爱的食物,没有之一了。

    安抚下小花马,雪莉拉开琴盒拿出了小提琴。秦时鸥倚在门口看到这一幕,叹道:“亲爱的,别拉小提琴好吗?咱们就陪小马聊聊天不行?”

    雪莉明白他的意思,回头皱起娥眉做了个鬼脸,道:“我就拉我就拉,秦你太坏了,别打击我的积极性好吗?”

    秦时鸥耸耸肩拿出手机转移注意力,雪莉伸手在的卢脖子上抚摸了几下,然后将小提琴搭在肩头,右臂轻轻摆动。试了试琴音后拉了起来。

    秦时鸥故意左右张望做出找东西堵耳朵的样子,结果琴声响起,他一下子呆住了。

    出乎他的预料,雪莉的琴声太美了。

    当然,大萝莉的小提琴功力还没有深厚到世界大事的程度,但相比以前,她现在拉出的琴声简直就像仙乐——主要是以前太烂了。

    小提琴声轻缓响起,高低起落、连绵不绝,秦时鸥能听出她拉的就是薇妮当初拉的那首卡农,或许还比不上薇妮。可也很悦耳。

    大萝莉金发甩动,琴声越发响亮起来,这一刻秦时鸥觉得,风雨敲打马厩的噪音不算什么了。

    两匹小花马不约而同将脑袋伸出来搭在食槽上。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大萝莉,秦时鸥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科学研究,说马儿是能听懂音乐的。

    一曲卡农结束,雪莉回头看向秦时鸥,后者手机早收起来了,轻轻的鼓起掌来。诚心诚意的说道:“对不起,雪莉,我刚才说了傻话。”

    他对几个少年关心不够,雪莉练小提琴都有半年多了,他的意识还停留在大萝莉刚接触小提琴的时候。

    大萝莉傲娇的笑了笑,她手腕轻柔抖动,一首新的曲子响了起来。

    这次响起来的也是一首秦时鸥很熟悉的曲子,叫做《梁祝》,难度比卡农要大一些,没想到大萝莉一样学会了。

    雪莉带着乐谱,拉完梁祝之后她翻开乐谱照着开始拉,有海风吹进来,乐谱总是翻来翻去。秦时鸥过去帮她按住,让她可以全心全意的演奏小提琴。

    两匹小花马也很配合,从小提琴声响起,它们就没有再喧闹,只是偶尔打几个响鼻,好像在捧场一样。

    雪莉在马厩里陪了两个小家伙一整天,她累了就休息听音乐,休息一会后会继续拉小提琴,自己也沉醉进去了,而小花马似乎也沉醉在了里面。

    傍晚风势和雨势都减弱了,薇妮来找两人,看到雪莉拉小提琴的样子,她微笑道:“如果她愿意向着音乐发展,这丫头以后会成为世界顶级小提琴演奏家的。”

    秦时鸥道:“不仅如此,亲爱的,雪莉还会成为一位优秀的女骑士。”

    每天雪莉都会放两匹小马,现在的卢和包公对她的感情还要超过秦时鸥和薇妮,这在渔场宠物中是独一份的。

    老兵在渔场住了一个周的时间,秦时鸥开始忙碌婚姻的一些准备工作了,没怎么陪同老人,当老人提出要回去的时候,他才赶紧腾出空闲,陪老人返程。

    老兵现在住在坎卢普斯,卑诗省第三大城市,距离温哥华大概四百公里的车程,秦时鸥得先陪他飞到温哥华,然后转车。

    坎卢普斯这座城市的名字来自于印第安语,是河流交汇点的意思。它北方是是北汤姆森河,南方是南汤姆森河,自古就是交通要道,早年淘金热潮时曾是繁华一时的皮毛交易中心。

    现在这座城市的主要角色就是交通枢纽和花旗参产地,他是全北美最大的花旗参产地。

    老兵住在城市郊区一座老楼房里,看得出他的经济状况并不太好,这点可想而知,他没有子女,也没有退休金,只能靠一点老兵补助金来生活。

    带秦时鸥和奥尔巴赫爬上顶楼,老兵自嘲的笑了笑,道:“这房子年龄很大了,我恐怕都得叫它大哥,不过别担心,还算挺结实耐用的。”

    顶楼的屋子大概有五六十个平方,一个人住也足够,打扫的很干净,老兵进屋之后就打开衣柜,拿出一个古朴的木箱,打开里面是用一层层报纸包裹着一个足球大小东西。

    靠近木箱,秦时鸥立马感受到了那股久违的饥饿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