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倍受冷遇娘家人儿

想见江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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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刚见薛向应允,乐得直拍他肩膀,喊道:“薛向,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家出身,可咱哥们儿也不是一点料儿也没有,放心,今天去的可是好地方,国营艳阳天第二宾馆。”说罢,吴刚还冲薛向挑挑眉峰,似有考校之意,想看看薛向是否知道艳阳天第二宾馆是个什么样的所在,也顺便探探这个神隐无踪家伙的底子。

    却说吴刚今次算是问对了,若是一般人未必知道艳阳天的名头,那薛向简直是太熟悉了,因为他今生的这具身体去过无数回,不过那都是薛安远未下放之前。细细说来,这会儿国营供应饭食、住宿的所在,要么称食堂,要么称招待所,能够上“宾馆”二字称呼的,必非是一般所在。

    而这艳阳天却是也非一般,他是仅此于钓y台国宾馆的所在。艳阳天第一宾馆,接待正大军区级、正部级干部,条件允许,可接待主力王牌军首长、享受正部级待遇级干部;艳阳天第二宾馆,接待副部级、地厅司、正军级干部。艳阳天宾馆分级到此也就打住了,至于厅级以下干部,您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可没什么艳阳天第三宾馆来安置您勒,住招待所吧。

    这吴刚报出宾馆名儿,在薛向脑子也只是一闪就过,面不改色道:“没听过!”

    “唉”

    “吁”

    “呼”

    薛向一语既出,四周竟是响起了一片出气声,或许声有大小,音有高低,失意得意,薛向却是听了个分明。不过,他也不会为这点芝麻小事儿萦怀。毕竟他和这帮人相处不过半日,若不是实在是盛情难却,他直接调头就走了。何苦还要撒谎。

    吴刚强笑道:“没听过也正常,那宾馆也确实不怎么样?”

    却说吴刚倒不是那种风变向。人翻脸的家伙,他试探薛向,纯属无意之举,也并未想过要和薛向有过多的牵绊勾连。只是觉得这家伙简直怪异到了极点,不单不在薛向住宿,便是上课除了,冰美人的课堂。他也是从未到过,就这么一个人忽然被宣布提前毕业了,这不是奇哉怪也么?要知道此地是京大,不说京大辉煌历史。便是倔老头子校长周树人那边,也绝不是凭官、权压着他发毕业证书的。

    “可就这么个怪异到极点的同学,若说他没来头,怕是谁也不信,可人家偏偏没听过艳阳天第二宾馆。嗯,要么是他跟我这儿扯谎,要么就是嫌我啰嗦得烦人。”

    却说这会儿,能上京大的,除了少部分关系户。无不是一时俊杰,吴刚自也不笨,片刻就想通了关节,当下,也不再纠结于此,拉着薛向便朝西奔去。

    ……

    艳阳天第二宾馆,坐落在西城区,小磨山边,依山傍水,风景绝佳,即便是深冬季节,一望无际的远山、湖水,被这浩浩纯白,随意一番卷裹,便成就了一副苍茫的雪后苍山图。

    薛向等人到时,已是正午时分,时下,还不兴什么禁鸣,艳阳天宽敞的大门外,红纸衣,灰壳屑,已经被聚拢了满满几拖车了。薛向是被吴刚拉扯进门的,压根儿不让他再门厅处的留名贴上签上自己的大名儿。薛向自然知道这是吴刚好意,因为他本就是来蹭饭的,若是留了名儿,饭后岂能不随礼,那时,岂不弄得吴刚一片好心成了恶意?

    到了大厅中央,薛向才见着新郎新娘,一对新人,男西服,女婚纱,倒是弄得有模有样,大大走在了时代前列。只是不管薛向怎么看,这新郎新娘都有几分不大般配,先不说那新娘生得眉如远山,眼似秋水,肤白貌美不说,身量也是欣长,简直就是绝妙玉人。反观那新郎,蒜头鼻,招风耳,腰粗得怎么也系不紧的裤带,偏生还比新娘矮了半个头,真不知道是新娘搀着新郎,还是新郎挂在新娘身上。

    那女郎偏生眉目含情,姿妍有态,看不出半分不乐意来,反看得薛向心中一酸,暗叹声,这等水淋淋的嫩白菜,偏生叫猪给拱了。

    薛向混在吴刚一群人中朝新郎新娘并新郎父母靠近,熟料,未等几人近身,便被一司仪模样的人拦了下来,“娘家人坐那桌儿,那桌儿。”

    薛向顺着那司仪的指向看去,哪处散落的饭桌,很明显,只靠近角落一桌是空着的,很明显就是为他们几人准备的。

    至此,薛向却是彻底奇怪了,这男婚女嫁,虽然远隔千里,女方的父母没来不说,便是这娘家人派来的青年代表,竟也被安排进了犄角旮旯,岂不奇哉怪也?

    “你这是什么意思!哪有娘家人做不上正席的道理,也太欺负人了!”

    吴刚当即就恼了,不说他这会儿还领着薛向,先前还小小炫耀了一翻,就是一般人家婚庆,娘家人送姑娘上门儿,也没给安排在角落的道理,那样,非闹翻天不可。

    “什么娘家人,婆家人的,进我崔家门儿,就是我崔家人儿,还有脸说娘家,你们娘家人如果懂礼数,老的怎么不来,尽派你们这些黄毛小子、丫头来?今儿个,能给你们这些黄毛小子、丫头,单独安排个桌子,赏口饭吃,已经是礼敬三分了,别敬酒不吃吃罚酒,真当咱这皇城脚下是你们乡下,能为所欲为?”

    出言呵斥的是那位站在新郎右侧、先前不断和来宾寒暄的雍容贵妇,看架势正是新郎的母亲。

    吴刚恼羞成怒,还待再辨,忽然,那俏丽新娘,迈动莲步,到吴刚近前,附耳低语几句,面容哀婉,吴刚终究没再出声,冷哼一声,独自大步朝那角落的一桌行去。

    薛向耳聪目明,尽管那新娘声音压得极低,薛向却是听了个分明,大意无非是希望吴刚这个做表弟的,能为自己这个孤身远嫁的姐姐在夫家的日后生活,多多体谅。

    薛向心中暗赞一声这女郎聪明,却也越发纳闷,如此国色天香的佳人,为何偏生愿嫁与如此一个蠢物?

    薛向虽然心头生疑,也不过一幌而逝,他此来,不过是盛情难却之下,蹭一顿便饭,倒是用不着横生枝节,这会儿,吴刚没行几步,他便也紧跟了过去,想快速混饱了肚子,赶紧走人。

    吴刚七个加上薛向一个,八个人刚好凑了一桌,他们来的本晚,正好赶着饭点儿,未坐多久,便开席了。吴刚心情憋闷,竟也不来和薛向讲话,只大口往嘴里倒酒,左近几人不住规劝,吴刚话借酒意,横竖没了遮拦,倒让薛向大略听懂了其中情由。

    无非是吴刚埋怨她这如花似玉的表姐,不该贪慕富贵,罔顾全体家族的反对,嫁到京城来,有辱门厅云云,又抱怨他这个肥猪也似的蠢姐夫,草包一个,糟蹋了他姐姐……

    听到此处,薛向算是明白了,为何娘家人只派了小儿辈前来,量来是对这门婚事极不认同。不过,薛向大略也品出了第二种意思,姑娘已经嫁了,即便再有意见,这婚姻织就的关系网,也决不会容其荒废,如若不然,干脆娘家人直接不派一人,岂不是简单了事,又何必遮遮掩掩,还派小辈前来。

    这种家族门庭的想法,薛向大体能理解,不过理解是一回事儿,理会却是另一回事儿,这会儿,他连吴刚发酒疯,都懒得理会,只顾对着满桌的美酒佳肴,大快朵颐,直吃得汁水四溅,酣畅淋漓,宛若饿疯了的老猪抢食。

    啪!

    马尾辫一筷子拍上了大理石桌面,扯着自己左胳膊处的淡色棉衣上的一团污渍,叱道:“饿死鬼投胎啊,没吃过好吃的,丢死人了!”

    马尾辫闹出的动静不小,那边规劝吴刚的几人也醒过神来,长发女郎见马尾辫又弄出事端,这会儿直觉今次听自家长辈撺掇进京参加婚礼,外加旅行的主意简直糟糕透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来了被表姐夫家小视不说,还有这么个混世魔女般的妹妹折腾来折腾去,真个是烦也烦死了。相冲薛向道歉,再看此人这会儿仍旧吃得狼狈,心头亦是不喜,到嘴的话便咽了下去,想呵斥马尾辫,单看马尾辫胳膊上那滩油渍,已是无言。

    要说这艳阳天的大厨手艺,可真不含糊,薛向吃得口滑,一碗米饭楞是干了三盘大菜,吃得连邻桌也拿眼来瞅。

    却说薛向自然知道自家吃饭不雅,可这是自小养成的习惯,这辈子除了在松竹斋那次陪老首长进餐,吃得谨小慎微外,他在何处吃饭,皆是这种猛恶吃相。马尾辫呵斥,他也不恼,只赔个笑,便又开吃,弄得满桌众人羞愤欲绝,几欲离席而去,只作不识此人。独独马尾辫瞧得好笑,噗嗤一下,乐出声来,竟也学他粗恶模样,伸出一对皓腕,从圆桌中央大盘里的整只桂花鸡上,愣是撤下一只油晃晃的鸡腿,立时放在嘴边,刺啦一下,扯下大块肉来,撑得两边腮帮高高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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