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三一章 买了

北域神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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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随侯珠有很多种说法。

    其一:珍珠说。

    《史记·龟策列传》有“明月之珠,出于江海,藏于蚌中”的记载,认为随珠即珍珠。

    这种说法疑问有二,一是淡水珍珠,不可能如此巨大;二是珍珠的成份是碳酸钙,容易分解很难流传于百年以上。

    其二:料珠说。

    随州的曾侯乙墓出土了百余颗料珠,最大者直径2.3厘米,有人认为是随珠。

    实际上它是天然产出的火山玻璃。

    “琉璃”,也还不是古代文献中所见的对于玻璃的最早的定名,在其前,玻璃有着更为古老的称呼,是“随侯珠”、“五色玉”。

    东汉王充《论衡》“率性”篇中有道:“兼鱼蚌之珠,与《禹贡》,皆真玉珠也,然而随侯以药作珠,精耀如真;道士之教至,知巧之意加也。”

    明确提到,战国时的随国就已经善于烧制玻璃珠。

    近年在曾侯乙墓中出土了战国时代的玻璃珠实物,有专家认为就是文献中所提的著名的“随侯珠”。

    曾侯乙墓共出土173颗玻璃珠,在表面布满圆圈纹,一般称作“蜻蜓眼”式玻璃珠。

    然而这种说法也不靠谱,很明显历史中所谓随侯珠比玻璃珠更为珍贵,不然也犯不着那么多人去争抢了。

    其三:金刚石说。

    认为随珠是金刚石的主要依据是金刚石的晶体,多呈珠球状、无色透明、强烈的光泽等,但这些证据都不够充分。

    不过,金刚石在日光下爆晒,在暗室里可以看见不同颜色的磷光。

    至于一寸有余,金刚石是有那么大的。

    有专家就认为在大洪山北麓与桐柏山南麓之间,有宝石级金刚石存在,随侯珠系宝石级金刚石。

    这位专家曾在全国宝石矿物学术大会上宣读了他的研究报告,受到地矿、宝石界一些专家的充分肯定。

    其四:萤石说。

    这是目前世人普遍接受的说法。

    首先,随州的北部有萤石产出。

    其次,萤石确为发光矿物。

    然而萤石本身并不算贵重,这个说法虽然广泛被接受,不过张天元却是存了不同意见的。

    随侯珠的流失同随国的衰亡是相联系的。

    早在公元前706年楚武王开始伐随。

    随国经过几次顽强抵抗最终败于楚国。

    随侯珠是什么时候落入楚王之手,尚未见史料记载。

    直到公元前350年左右,楚宣王得知秦派使者观看楚国的宝器,便召令尹子西问道:“秦欲观楚之宝器,吾和氏之璧、随侯之珠,可以示诸?”由此可见随侯珠确实流落楚国。

    楚被秦灭后,秦始皇拥有了随侯珠及和氏璧。

    我们从李斯的《谏逐客书》中完全可证实这一点。

    他上书劝谏说:“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意思是说,现在您陛下得到了昆仑山的美玉,拥有随侯珠、和氏璧,身上垂挂着明月之珠……而这些珍宝都不是秦国出产的,陛下却十分喜欢,这是何故呢?

    秦始皇听从了李斯的意见,停止逐客令。

    秦始皇命李斯书写“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玉工孙寿刻在和氏璧上,成为皇帝的“玉玺”。

    刘邦灭秦后,和氏璧成了汉诸帝王的“汉传国玺”。

    此后历时1600年,经历100多位帝王之手。

    可随侯珠从秦始皇以后便无下文。

    有人考证,随侯珠随秦始皇殉葬,在墓室“以代膏烛”。

    当然,这种说法也只是推测而已,事实上就是,随侯珠几乎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比和氏璧更为神秘。

    张天元可以确认,自己手中的这颗珠子并不是萤石、珍珠、火山玻璃、金刚石的任何一种。

    它拥有比夜明珠更奇特的发光效果,本身居然能够吸收温度,然后保持恒温。

    摸起来有点像玉石,但又不是。

    这种感觉很是奇特,他打算买下来之后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如果是随侯珠自然更好,如果不是,那也并不妨事,反正这东西也不过才三万而已,对他来说,这点钱真得是小意思了。

    更何况他已经通过鉴字诀确认了这半颗珠子的确是春秋战果时期的东西,所以即便他不是随侯珠,那也绝对是一件非常罕见的珠宝。

    “我说小子,你看够了没有?那珠子又不是你自己的,要是没钱就滚蛋!”

    “就是就是,这点儿年纪,刚大学毕业吧,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就别学别人充大尾巴狼,没有意义的。”

    “赶紧走吧年轻人,让老夫来把玩把玩,这珠子或许有点意思。”

    对于周围人的议论,张天元压根就没当回事儿,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这半颗珠子上呢。

    “老板,我没带现钱,不过我家就在这附近,过去取怎么样?”

    张天元是出来跑步的,自然不可能带现金了。

    “手机付款也是行的。”

    摊主说道。

    “那行,你把卡号给我,我给你转账。”

    张天元也是一时间忘记了,手机在现代可是个多功能的大杀器啊,这种东西使用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跑步的时候带手机就很正常了,不然挺无聊的,带着手机纯粹是为了跑步的时候听歌的。

    “行了,三万块转过去了。”

    “嗯,收到了。”

    摊主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短信提示,脸上一喜,也不再继续摆摊了,将那麻袋一卷,直接塞进了箱子里头,往旁边电动车上一放,就要离开。

    果不其然,正如张天元所预料的,这个人虽然带了那么多东西,可是实际上想要卖的却只有一样,就是那半颗疑似随侯珠的东西。

    “哎,老板你别走啊,我听说你要出售半颗发光的珠子,特意赶来看的,这怎么就要离开了。”

    摊主刚骑上电动车,就有一老者来到了现场。

    不是李明光还是谁啊。

    “卖出去了。”

    摊主没多说话,赶紧骑着电动车就离开了,此时天色已经完全亮了,要是引来了警察,对他来说可是个很大的麻烦。

    “老师,您对这珠子也有兴趣?”

    张天元笑眯眯地看着李明光问道。

    “我早该想到这东西逃不过你的法眼的,这摊主也是运气好,居然选择在你住处附近摆摊,唉。”

    李明光看到张天元,顿时苦笑不已,在帝都这块地面上,如果有人跟张天元争夺宝物,那真得是太亏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