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是我朋友

孤涯绝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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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的早上,我还在痛苦地码着小说的大纲。

    期间我的表妹过来我这条单身狗的家里串门子,我也不能赶她出去,毕竟我现在低价所租的这个单人房本来就是在她妈妈即是我舅妈的名下。

    坐在沙发上的她在看着手机里的小说,直接把这里当成躲她妈唠叨的秘密基地。

    她跟我一样从小就喜欢看说小说,而且最喜欢看甚么无限流、异世修真、都市异能文,我们平时就互相交换一下书单,吐槽自己正在看的文。

    写了两个小时的大纲,我最后实在撑不过去了,立即掏出手机看小说来充电。

    我喜欢闲着没事就反复看自己用神笔写的小说,神笔那种灵气迫人的文笔简直是令人拍案叫绝。而且跟我平时在看其他大神的作品不同,毕竟这次我也有份参与整个小说的剧情设定和亲自下手动笔,这样多有成就感!

    不过在我看到一半就觉得身边有些不对劲,我扭头一看才发现我老妹也凑在我身边看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手机上的文。

    她看得有些移不开眼睛,等到我终于把寥寥十几章的小说翻完之后就立即问道:

    哥,这篇小说叫甚么名?

    咳、咳……压下虚荣心的我尽量若无其事地道:唉,是我跟我朋友合伙一起写着玩的小说,就叫《猎人》,怎样?还行吧?

    但不知道为甚么,她听完之后忽然情绪激动起来,双手用力摇晃着我的肩膀:卧槽老哥你究竟在哪里骗回一个天才帮你写文!仙草,这绝对是仙草的幼苗!五分钟之内,我要他的联络方法!

    哈?被摇得有些晕眩的我立即脸色一正,纠正道:别瞎说,说甚么骗,我像是这样的人吗?别人是正经人家,因为志同道合才跟我一起写文。

    想当初他流落街头,伤痕累累??,身无分文,而且心灰意冷。是老哥我一起陪着他,鼓励他,帮他洗澡,陪他睡觉,给他提供小说的灵感。

    而且我还为了宣传他写的小说,连面子也不要直接手段百出地去各大网站宣传,像我这种舍己为人又古道热肠的朋友要去哪里找?

    当我一气呵成地说完之后,才发现我老妹望着我的表情很微妙,似乎想要说甚么但又不知道要不要说。最后她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用一副过来人的感慨语气道:

    哥,你小心些,且行且珍惜吧。当年也曾经有过一对喜欢写小说的好友……

    哈?我完全听不懂她在说甚么,但她很快就立即转移话题,从小说本身转移到另一个作者本人身上。顺便问问,他的性格和外表是怎样的?

    性格?外表?

    不就是一枝笔吗?但我立即绞尽脑汁地想象起来,缓缓道:他的性格啊,十分热爱小说,没了小说会死的。明明超级有实力,但是老是对自己的信心不足……

    他的外表斯斯文文,一看就知道是肚子有墨水的。不过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身上破破烂烂的,像是甚么贫苦家庭出身。

    但是在我的照顾之下,他最近光鲜了很多,连气质看上去也比之前有锐气一些。以前的他说话语气经常很像老年人一样疲惫无奈,现在的他就像一个锋芒毕露的年轻人一样。

    我老妹彷佛听到甚么惊人的内容般,一直在喃喃自语,连眼神也失去了聚焦。

    是真的、是真的……我搞到真的了……

    她彷佛猛然从梦中惊醒过来,用力地摇着自己的头,似乎拼命地想要说服自己不要多想。最后她犹如垂死挣扎地弱弱问道:

    你们之间有没有做过甚么约定或者许下甚么诺言?

    约定?我这次反而松了一口气,这次终于不用胡乱编了。有啊,他说让我创造一个世界,让所有人都愿意相信有这个世界存在,让他们真心为着那个世界的人而喜怒哀乐,让他们永远记得那些发生过的故事。

    然后,他会让我成为新世界的神。

    彷佛受到致命一击,老妹整个人如同风中凌乱般完全说不出话来。当我忍不住拍了她一下之后,她才猛然惊醒过来,反射性慌不择路地拾起包包就直接走人。

    对不起老哥我不应该在这里我应该在车底我还是先回去不打扰你们了再见!

    我也不理会她时不时就出现的间歇性抽疯,只是继续在专心码用来给我师父过目的小说大纲。自己亲自写大纲跟我用神笔写小说不同,期间痛苦得令人一遍又一遍地想要放弃,但是等到中午时,我妈的一通电话就打断了我的自虐式行为。

    崽啊,听你妹妹说,你跟你朋友写了一篇小说?而且他还天天跟你一起睡觉?

    我妈从小就喜欢猫,但因为家里不能养猫就只能把这种喜爱寄托在我身上。她从我小时候就说我像猫一样,就喜欢直接叫我崽啊。但我跟我爸一样从小都是狗派的,所以我一直也对这个称呼不屑一顾。

    老妹,你这个分明是在靠实力坑哥啊!

    是啊,他跟我一起搭伙合租啊,现在天天一起在晚上讨论小说的剧情。

    我的嘴里仍然用自然的语气应道,但实际上我已经在心里想着要怎样在代打时把老妹她在奇迹暖暖里的最新那套珍稀套装分解掉,之前我可是为了它足足帮她刷了几个月材料!她现在竟然卖我卖得那么熟练?一看就知道有练过!

    让别人交租多不好意思,那里才只有一间主人房而已。要不我也是让亲戚那边给你朋友介绍一下。除了你现在租的那一套单人房之外,你舅妈那边还有一套……

    敢情老妈你是打电话过来做出租服务的中介推销?我现在要去哪里给你来个大变活人?我绞尽脑汁想要把她的建议推掉。

    不怕,两个人而已,在床上挤一挤就行了,正好我们可以在睡前一起讨论小说剧情和设定。而且我朋友比较手紧,跟我一起摊分租金正好。

    崽啊,你要想清楚……钱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你想想,当你起床时发现你自己最喜欢的布丁、可乐、炸鸡也被你室友吃掉,你刚洗完的衣服也被他混在脏衣服堆里,你半夜睡觉时他在打机骚扰你……

    有破绽!我眼神一利,用我在网上混了多年的掐架经历立即反驳道:

    妈,你根本不了解他!他是那种只要能写小说,就会满足得喝水就饱的人。而且他很爱干净,不会给我产生任何生活垃圾。最重要的是,自从有了他在,我每晚不到十一时就能安稳入睡,再也不做修仙党……

    自从有了他在,我就喜欢上写小说,我每一天也在期待明天的来临。我现在每天都在进步,每天都在观察最新的故事题材和流行趋势,他也每天在研究要怎样写出能让别人代入得更深的剧情……

    我们两个是志同道合的拍挡,终有一天会写出让所有人都能看见的小说。

    老妈在电话另一边忽然没了声音,就像被震惊到般久久没有说话。但是写小说这一条路很苦,妈我只是担心你而已。你从小就是那种喜欢享乐的性格,哪怕长得那么大,你的口味和脾性也跟小孩子一样……

    而且你确定你们不会闹掰吗?两个孩子年轻时闹着玩的事情,最后因为利益或各种现实问题而背道而驰的例子,老妈我也见过不少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忽然沉默下来,神笔会不会有一天离开我,眼前的一切究竟会不会像空中楼阁一样消散,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毕竟神笔实在出现得太突然,它身上的来历神秘又能力离奇。

    老妈她似乎也察觉到我的动摇,立即道:行了,既然你喜欢写小说,你在大学时写着玩玩好了,但别投得太多心力下去,免得到时候伤神又伤心。

    妈……我的声音有些认真起来,我道:至少我现在不后悔,我不后悔遇到它。它是注定要在这一条路走下去,也许连我也只不过是它生命里的其中一个过客而已,我无法一直陪到它最后。

    但是,至少我玩得很开心。而做人嘛,最紧要就是开心。

    神笔对于我而言,比起金手指,更加像是一个神奇的朋友。这个世上只有我才知道他,能跟他说话。正是因为知道他的才能有多么棒,我才不甘于看到其他人不知道他,我不可能抹杀它的存在痕迹,把我们一起写的文单独据为己有,以我自己一人的名义去发表。这样做又跟我让神笔做我自己的枪手有甚么分别?

    所以哪怕要费尽心思帮它的存在打掩护,我也要让别人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过。

    它是我的朋友。

    我坚定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