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 欢喜~

沙漠雪莲90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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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元宝看向二楼雅间,依稀间,能看到里面坐着一个人。

    “元宝,你知道是谁吗?”

    金元宝笑笑,在这大尧,认识他的、愿意主动找上门来的也就曼姨一个了。

    说着,他抢先几步,蹬蹬瞪跑上楼。

    “曼姨——”

    小元宝跑进了雅间,扑到了路曼声怀里,这一刻,那个比同龄人老成多了的小家伙终于有点像个孩子的样子。

    “元宝~”路曼声也很欢喜,好久没见到这孩子了,在大尧见到他,就像是见到了那些至亲的人一般。

    “曼姨,你怎么知道我来到了大尧?”这么快就找上来了,该不会是娘传书给曼姨,让她来看他的吧。

    “你个小家伙,背着你娘和你爹,孤身就来到了大尧,你就不怕他们担心?”

    “曼姨,我可是带了两位厉害的朋友一起同行,不是孤身一人来的。”

    “就算是这样,你也不该先斩后奏。”

    “……”元宝嘟起嘴,过了半天,才小心翼翼抓着路曼声的衣袖:“曼姨,我娘在信里面说我没?”

    “你说呢?”知道怕说,还敢做?

    “我很快就回去了,娘不用担心的。”

    “不想让你娘担心,就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自己遇到什么危险。还有,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可以跟曼姨说,别把曼姨当外人,知道吗?”

    “曼姨可是家里人,这是娘说的。”

    路曼声心里一暖,虽然知道温书重视她们之间的姐妹之情,可从元宝这孩子嘴里听到这样的话,还是让她心里感动非常。

    家里人,或许没有什么字眼比这几个字更让人感动的了。

    叶浓端着酒菜上楼,就看到路曼声抱着元宝笑着陪他说话。

    叶浓吓得手抖了一下,他们的路御医,什么时候这样笑过啊?

    不过,一般再冷酷的女人,见到了朋友家的孩子,总是会亲切一点儿的。何况元宝那个小子,一看就是个会哄人开心的。

    虽然在她的面前,那个小子厉害得紧,完全不是一个娃娃。

    “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看到叶浓上来,元宝便从路曼声腿上下来了。乖乖坐到了旁边,拿起筷子吃起来。

    他还想喝点小酒,但路曼声没准许。

    “曼姨,我酒量好着呢。”

    别说这一小壶酒了,就算是一大坛,他喝下去也完全没事儿。

    “这可是你娘说的,让我看着你,不让你多喝酒。”

    “我娘怎么什么都不忘嘱咐啊……”元宝嘟囔。

    “你连你娘的话都不听了?”

    “听,娘的话我哪敢不听。从今儿开始,到回去之前,这酒啊我就戒了。”

    路曼声笑了,元宝虽然任性,可却也是个懂事的孩子。尤其听妈妈的话,三小姐在这方面可是非常有威严的。宠归宠,孩子该管的还是要管。不过,元宝这么听话,可不是惧了三小姐,而是他打从心里尊敬和喜爱着自己的母亲。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元宝,路曼声心里忽然有了些异样。

    还在现代的时候,阿进就想要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他们结婚多年,因为她的工作很忙,迟迟都没有要孩子。阿进虽然也提过,但他更多的是尊重她的想法,从来没有过于逼迫她,甚至都很少为这事和她吵过。

    阿进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

    后来那段时间,他们俩不知道是怎么了,争吵逐渐增多。大概是阿进再也忍受不了吧,希望她能回归家庭。

    但这不是阿进的错,是她始终没有给他一个真正的家。

    路曼声如今看着元宝,会忍不住想,如果在前世她也像其她母亲一样,为丈夫生下了一儿半女。下班回来抱抱孩子,和老公谈谈心,那么他们现在是不是生活得很幸福,就没有后面发生的那么多的事了?

    路曼声以前并不喜欢孩子,她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

    阿进喜欢,比起拼命的工作,他更喜欢经营的是小家。他认为一个男人最大的本事不只是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就,而是要给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带来幸福。

    他努力兼顾到两边,即便是再忙的时候都不忘关心她,为她煮上可口的饭菜,在天冷的时候为她送来大衣。

    他一直都这么体贴,这样知情识暖的男人,世上已经不多了。

    可这样的人就在她身边,她却渐渐地忘记了这些他身上最为闪光的东西。

    路曼声从没有嫌弃过阿进,他很完美,她依然爱他。她的目光从来没有在其他男人身上停留过,这一点路曼声和那些朝三暮四的女人不一样。她奢求的不是更好的生活、更完美的老公,在这些方面她从不贪心。

    在事业上,路曼声却是有着野心的。不是为了功成名就,而是在她最喜欢的一生事业上不断取得突破,让更多的人认可她的医术,将她发明和发现的一些疗法用于实践之中。

    她认为这是一件非常崇高和有意思的事,并且从不为此后悔过。即便忽略了家里人,她也能够安慰自己。

    她不是一个坏女人,她在做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

    后来才知道,这样的想法其实同样很过分。这么多的借口,只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还不得不让自己的丈夫一直包容着你,连说都不知道如何去说。

    来到大尧后,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也看见了不少的人情冷暖。路曼声越来越想要有一个家了,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就像是元宝一样,走到天涯海角,永远都念着自己的娘亲。他是这个世上三小姐最亲的人,血脉相连,任何东西都斩不断他们之间的羁绊。

    路曼声发觉自己忽然有些羡慕三小姐,过去这种感觉也经常有,但此刻却是特别的浓烈。

    “曼姨,你在想什么?”元宝的小手在路曼声眼前挥了挥,将她从自己的思绪中拉了回来。

    “我在想,要是曼姨也有一个像元宝这样的孩子就好了。”

    “……”

    元宝愣住了,叶浓也愣了。

    这一刻,他们仿佛触碰到了路曼声最真实也最脆弱的内心。

    路曼声无疑是孤独的,她身边有朋友、也有亲人,她还有如今的丈夫,可是,许多东西说有,其实又都没有。

    那些确实的能抓在手里的、无论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的到底有哪一些呢?

    因为没有,才会觉得孤独,甚至会觉得害怕。

    元宝站了起来,来到路曼声的身旁,然后偎在她的怀里。

    路曼声听见元宝这样告诉她:“曼姨,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们。”

    “我知道,元宝真乖。”

    “曼姨,我娘告诉我,无论相隔多远,你都是她的亲人,就跟玲姨一样。你们是她最好的姐妹,对她非常的重要。”元宝睁着大眼睛,目中满是真诚。

    “好元宝,告诉你娘,她们于我也是一样。”

    其实,像这种感觉也不错。有许多的朋友即便天各一方,仍然会牵挂着彼此。

    她和温书、汪大小姐就是这样的感情,路曼声觉得,她们就像是自己的娘家一样。无论什么时候,自己在大杨都有一个家。

    最让她感慨的事,她心里在想什么,元宝似乎全都知道。就连嘴上说的话,都与她心里想的毫无二致。

    因为元宝接下来伸出小手,搭在她的额头上,“曼姨,我娘说,别忘了你在大杨还有一个家。”

    路曼声差点泪崩,不经意间,总是有一些话,能够触动你的心扉。

    叶浓在旁边听着也有些伤感,但又觉得挺窝心。

    这孩子,不怪古灵精怪,比谁都聪明。单是这安慰人的本事,也没有几个孩子达得到他的功力。

    路曼声又见了元宝同行的两位朋友,那两小子得知自己见的是大名鼎鼎的尚医局路御医,都有些激动。

    要知道这些日子大街小巷,走到哪儿都会听到有人议论这位路御医。他们这是早闻大名,早就想见一见了。

    之前倒是听元宝提过他在大尧要去拜访一位母亲的朋友,虽然早就听说了温神医和路御医之间的交情,真是见到还是让人喜不自禁。

    路曼声让赵威和杨远两位兄弟帮忙照顾着一点元宝,还要帮忙多盯着一点,不能让元宝惹事。还特意提示这是温三小姐交代的,一听到这个名字,赵威和杨远都不敢怠慢,乖乖坐直身体说是。

    笑话!神明宫宗主的手段,他们可是领教过的。下次,不能由着元宝折腾了,这要是折腾出个好歹,怎么和温神医交代?

    路曼声倒是希望能请他们去皇宫做客,但元宝说宁愿在宫外相见,皇宫规矩多,而且他们也不习惯去那个地方,怪压抑的,还是宫外自在。

    路曼声早知道这孩子会这么说,也便答应了。只说下次有时间,一定要出来见他们。

    当然,除了这些事,三个人在醉仙居的一应用度和开销全都由她负责,到了她的地界上,总不能让元宝还自己花钱。

    说起这事,叶浓十分的无奈。

    “想帮他们付房钱啊?”

    “啊。”

    “人家早就付了,直接黄金,出手阔绰着呢。”

    “不能这么说,元宝还是个孩子,我是她姨,这些事必须我来做。你回头将房钱退给他,都记在我的账上。”

    “我说路御医,人家可是天下第一首富的长孙,最不缺的就是这个,懂吗?”叶浓用手比了个银子的动作,金家笔一挥,醉仙居这样的酒楼,开个百八十间那是一句话的事。

    “知道,这不我在大杨的时候,三小姐还送我一栋宅子给我住麽。”

    “什么什么?”叶浓惊,“宅子?唔~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出手就送宅子,这样的朋友要是给我来一个,那就美了~”

    路曼声受不了叶浓,还好她不是常这样,要不然她可就消受不起了。

    “元宝不缺钱,可这是我的心意。”

    “好吧,听你的。”叶浓答应了,可转瞬又念叨:“宅子……唉,宅子……”

    “其实不只是宅子,三小姐还给我安排了二十多个护卫。”

    “二十多个……”叶浓手扶着自己的额头,开始站立不稳。“我想知道那位温神医还为你做了什么?”

    什么朋友阔成这样,曼声啊曼声,你交到宝了好麽!

    “我之前到大杨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没带,全部都是三小姐为我安排的。具体做了什么,我也说不清。因为三小姐做这些,并不是需要你记着这些,她只是在帮助自己的朋友。”

    叶浓服了,果然,俗人就是俗人。她呢,就是那最大的俗人。

    路御医和温神医,就是那一类超凡脱俗的,和他们想的问题完全不一样。

    “我能够理解你为什么那么喜欢那孩子了。”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一定会将她的孩子视为自己的孩子吧。

    而她那朋友,应该也挺放心。因为在大尧,会有一个人一定不遗余力地保护着她的孩子。

    这样的感情真不错。

    让人感动。

    就像那金小少爷,在别人面前那可是气场强大的。别看他小,老江湖的样子了。可在路曼声面前,立即就换了一副面孔,乖乖的当娃娃。也应该是她母亲教的,对她母亲的朋友,要亲近一些,更要尊敬她。

    “叶浓,我回宫后,元宝就交给你看着了。我不担心他吃亏,就怕他管闲事。在大杨那边,武林什么事他都敢管一管,三小姐就怕他这一点。”

    “噗——”叶浓喷笑,“那小少爷原来还是个喜欢管闲事的,我看他挺冷淡的。三小姐的担心不无道理,如今这璐华城汇集着各路人物,谁知道是个什么身份。这里是大尧,大杨相隔太远,温神医就算是想护着,那也是鞭长莫及。”

    “倒不是因为这个,你这样想可就误会三小姐了,她从来没有纵容儿子生事,只是……”

    “行了,不用替你那姐妹解释。这金小少爷一看就不是什么为非作歹的孩子,顶多就是学那江湖大侠,行侠仗义一番。放心,我有数,不会让他们在我的地盘上出事的。”

    “谢谢你,叶浓。”

    “说什么谢,不拿我当朋友?”

    “当然不是。”

    “那就行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