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想吃软饭

忆小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千千小说网 www.qqxs5200.net,最快更新邪性总裁,坏坏宠最新章节!

    以前苏俊义还是“傻子”那会,林初夏不会去管他玩游戏,毕竟那时他是个傻子。

    并且那时候吴静玉还没作死,作为苏二少爷,他不用干活,凭着手中w集团的股份红利,他也能过得很从容。

    但是,后来吴静玉野心勃勃,想要获得更多,因而不择手段,反而输得一无所有,死后还欠着高利贷。

    那些高利贷要母债子还,最后还是苏霈然帮他还清的。

    吴静玉死后,苏俊义拥有两处不动产,一是苏家大宅二房的房子,二是金龙湾的豪宅。

    除此之外,他什么财富也没有。

    因为吴静玉是在金龙湾跳楼自杀的,所以苏俊义不敢再独自一个人住在金龙湾。

    苏俊义于是卖掉了金龙湾的房子,他现在就依赖着那笔卖房子的钱过活。

    林初夏看得长远,钱始终会坐吃山空的,所以她不想苏俊义日日夜夜都耗费在玩游戏上,她希望他有一份工作可以养活自己。

    他不用赚太多,只要能养活他自己就好。

    “俊义,我有件事要跟你商量一下。”林初夏柔声说道。

    她希望苏俊义放下手机,跟她聊一聊。

    结果苏俊义却头也不抬,一边玩着手机,一边问:“什么事?”

    “你去w集团上班,好不好?”林初夏以商量的口吻问,语气小心翼翼的。

    苏俊义一听,打着游戏的手终于停顿下来。

    他抬眼看向林初夏,“你说什么?”

    他眼中似带着怒气。

    林初夏咽了咽口水,她就知道,从小养尊处优的苏二少爷,什么活都不干的苏二少爷,忽然叫他去上班,他肯定很抵触。

    “咱们以后要结婚,要组建一个家庭的话,有很多用到钱的地方。而且,咱们现在还很年轻,应该趁年轻努力拼搏,而不是沉溺于玩游戏。”她语气温柔地解释着,并且尽量脸带微笑。

    然而,苏俊义却被激怒了,他的语气开始不善,“我玩个游戏,就这么碍你的眼?”

    “不是,你平时也可以玩游戏的,但咱们必须要找份工作,对不对?”林初夏尽量压制着自己的火气。

    “你不是有工作吗?而且你那工作薪水还不低,等以后咱们结了婚,你的薪水足够咱们两个人吃用了。”苏俊义说这话时,脸色坦荡,理壮气直,丝毫不以为耻。

    林初夏怔住了。

    听苏俊义话里的意思,他竟然想当一个吃软饭的男人?

    如果他还是个傻子,那他吃女人的软饭,情有可原。

    但现在他已经是个正常人了,却宁可打游戏荒废时间,也不工作,一心只想吃女人的软饭,这和寄生虫有什么区别?

    林初夏的眉头微微轻蹙起来。

    她一时竟无法反驳他。

    “初夏,又来吃饭呀。”湘湘的老板娘走过来打招呼,“哟,这帅哥是你男朋友吗?”

    湘湘老板娘是个豪爽的胖女人,说话间,一双眼睛骨碌碌地打量着苏俊义。

    林初夏强笑着回答:“是啊。”

    “哇,初夏你真是踩到狗屎运了,你男朋友好帅好帅哦。”湘湘老板娘对着苏俊义眨着星星眼。

    林初夏内心苦笑,哪里是她踩到狗屎运了,明明是苏俊义踩到狗屎运才对。

    她人长得不赖,还有一手好医术,还可以供男人吃软饭。

    可湘湘老板娘那番吹捧的话,却让苏俊义的自我感觉更加良好,莫名就让他觉得,林初夏跟他在一起,是捡到大便宜了。

    等湘湘老板娘走开。

    林初夏又旧话重提,“俊义,你还是去w集团上班吧,好不好?虽然我薪水能养活两个人,但两个人的力量,总多过一个人的,对不对?”

    苏俊义很不耐烦地盯着林初夏,问:“你让我去w集团上班,那我去了,究竟是当哪个部门的老总呢?”

    “老总?”林初夏愣了一下,知道苏俊义想多了。一个从来没有工作经验的人,哪有可能一进公司,就当上老总的?

    有的人营营碌碌,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当上老总的。

    苏俊义却想一步登天,一去上班就当老总。

    “咱们先从底层做起,再一步步地往上爬……”

    苏俊义打断她的话,“还要从底层做起?还要一步步地往上爬?”

    林初夏点点头,“因为你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所以从底层做起是必须的。”

    “我堂堂苏家二少爷,还要从底层做起?简直是丢人现眼。哼,本来就不想去,这下就更加不用考虑了。”

    林初夏:“……”

    她在心里暗暗腹诽:苏俊义啊苏俊义,就是让你从底层做起,人事部都不知道肯不肯接收呢,你还在这儿挑三拣四的。”

    为了苏俊义工作的事,两个人情绪都有点不佳,貌合神离地坐在那里。

    菜陆续上来了,两人各自吃着菜,互不理睬。

    林初夏实在是着急,她想帮助苏俊义的人生,早日步入正轨。

    但苏俊义却死猪不怕烫,一副誓要吃软饭的架势。

    正在这时,林初夏忽然感觉有人走近前来,她抬头一看,是个戴着茶色太阳镜的女人,这女人的嘴唇鲜艳似火,闪烁着光泽,下巴尖得像一把锥子。

    女人站在她和苏俊义的餐桌旁边,将眼镜摘了下来,露出一张浓妆艳抹的脸。

    原来是胡忆欢。

    在这种中档次的饭店遇到胡忆欢,林初夏颇是意外。

    像胡忆欢这样的京城首富的女儿,她应该出入五星级酒店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小姐怎么会在这儿?”林初夏问出心中的疑问。

    “我也来吃饭呀。”胡忆欢冷声回答,显然她对林初夏并不友好。

    胡忆欢看向苏俊义,语气比跟林初夏说话热情得多了,“苏二少!很高兴又遇到你了。”

    她向苏俊义伸出手去。

    苏俊义抬头瞥了一眼胡忆欢,胡忆欢妆容妖娆精致,脸上含笑地看着他。

    看得他内心一阵荡漾,他连忙站起来,握住胡忆欢的手,“胡小姐,幸会,你也来吃饭?”

    林初夏坐在边上,盯着他们交握在一起的手,一种奇异的感觉油然而生。  胡忆欢对她这么冷漠,却对苏俊义这么热情,显而易见,胡忆欢对苏俊义很有兴趣。